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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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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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依法取得有关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等地方政府颁布的工程造价定额标准,针对某一特定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纸及竣工资料来计算和确定某一工程价值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

司法鉴定的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01】23号《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中第一章第三条中明确规定:
1、合法、独立公开;
2、客观、科学、准确;
3、文明、公正、高效。

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的流程

  • 01

    初始鉴定;

  • 02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结论的复核;

  • 03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复杂、疑难问题的论证;

  • 04

    补充鉴定、重新鉴定、终局鉴定。

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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